猜你喜欢
查看: 35592|回复: 0

两部门出手,各大电商平台逐步下架"电子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6 15: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大电商平台逐步下架"电子烟"


      11月1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通告,称要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具体落实到三点:


一是清理线上电子烟销售平台


二是网上禁售电子烟产品


三是禁止互联网电子烟广告


总而言之,就是要在线上彻底禁售电子烟。


      随后,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明确表态,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清理整治互联网电商平台、电子烟企业营销网站和电子烟店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的行为。


      一直以来,电子烟行业都处于没有监管、没有生产标准、没有安全认证的“三无状态”。2019年初,电子烟成为风口,一路饱受争议蒙眼狂奔。业内翘首以盼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也并未如期在今年10月出台。这份通告,是2019年以来在政策监管层面迎来的最重要的一次规定。

      线上销售被禁止,毫无疑问将给电子烟行业带来巨大冲击。通告让电子烟行业炸开了锅,电子烟企业纷纷表态拥护支持。悦刻第一个公开发文,表示将终止在网上的一切销售和广告。随后三个小时内,铂德、福禄、魔笛、鲸鱼轻烟等一众电子烟品牌纷纷表示决心,口径一致声称要拥护。


      这次通告只是一次“预热”,矛头对准了电子烟的电商渠道。更大范围更细致的规定,不久后将陆续出台。



      某种程度上,这次的通告,是对去年政策的一次追认。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当时政策出台是因为,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电子烟,部分电商平台也出现了所谓的“学生电子烟”。通告强调的是禁止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


      但是一年过去了,按照新通告的说法,“仍然有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甚至有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通过互联网大肆宣传、推广和售卖电子烟。”很明显,相比上次的笼统呼吁,这次直接将打击的对象,瞄准了互联网平台。


于是,针对互联网的三则规定出现了:


1、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


2、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3、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这三则规定都是指向电子烟的线上渠道。也就是说,电子烟品牌在互联网平台上的销售和营销,都将被禁止。


      对于电子烟行业而言,这是一个微妙的时间节点。一是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在酝酿,二是正值电商双十一大战前夕。此前,业内虽然隔三差五有打击电子烟的声音出现,但更多是在宏观层面进行批评,并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无论是今年3月的央视315点名,还是今年7月国家卫健委的表态,都只是在点评电子烟的危害,并强调要加强监管。


      被认为具有准生证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烟》文件,原计划是在今年10月出台。但一直到今天,国标依然还在审核中。然而在9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呼吁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所有非烟草味的电子烟,从而避免青少年使用。这项指令直接指向了美国电子烟头号玩家juul,这家估值380亿美元的电子烟创业公司,面临的最大指控就是引诱青少年吸烟。


      美国传导过来的负面消息,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国标的出台,也推动了这次通告的出现。


      有电子烟创业者认为,在政策背后,杜绝未成年人使用是一方面,烟草行业错综复杂的利益关联是另一方面。即便是每年纳税一万亿的中国烟草,也只能在线下渠道售卖。


      通告一出,电子烟行业顿时风声鹤唳。截至发稿前,目前市面主流的电子烟品牌,几乎都已经公开表态配合,而且口径出奇的一致。“全力配合”、“坚决拥护”、“坚决执行”是各品牌声明中的高频词汇。大部分品牌都站在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高度,表示要严格自律,保护未成年人。有品牌还在声明中表示“感到非常欣喜”、“感到高兴”。

      有意思的是,在通告发布的前几个小时,罗永浩还在微博为小野即将推出的新品站台,并贴上了双十一预售的网页链接。


      通告发布后不久,悦刻的官网无法打开。悦刻方面称:网站在根据新规进行调整,严格执行新规,撤销链接电商的页面。随后,悦刻官网已恢复正常。


但是各大电商平台反应不一。目前,苏宁、国美和京东的电商平台已经搜索不到电子烟产品,天猫可以正常浏览购买。





      有从业人士质疑该通告的法律效力。有观点认为,该通告存在以下几个疑点:一是发布主体存疑,这并非国务院或工信部的文件;二是文中表述用的是“敦促”而不是“依法禁止”;三是没有处罚措施,缺乏具体的执法依据。这个通告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办法、规定、决定、细则、通告等,其效力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行政法规,但只要不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其效力应当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由于通告多为宣示或号召性条款,没有列明具体的规范措施和惩罚方式,实际执行效果尚存疑问,这意味着,目前的通告更多起到政策指引和警示作用。去年的通告并没有落实,应该需要具体的法则,上升到立法的程度,至少是部门规章,另外要有罚则。



      多位电子烟创业者称,无论如何,通告禁掉电子烟的线上渠道,都会对电子烟行业造成一定冲击。虽然目前没有具体细则出台,但必然会引发政策的连锁反应。至于是否要关闭在天猫和京东的旗舰店,他们表示“还在观望,要等通知”。


      “对行业的直接影响不大,但是会影响消费者的心理,愿意冒险尝试电子烟的人会减少。”一位电子烟品牌创始人说。



      即将到来的双十一,本将是电子烟行业的第一次集中会战。有电子烟品牌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有淘宝的相关负责人找过来,提前告知其今年双十一的相关政策,以便在投放上优先安排。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客服电话

0433-337444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如需在线服务,请下载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05-2019 http://www.bxxx.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延边百姓信息网 版权所有 | 吉ICP备19005129号 | 增值电信营运许可证编号:吉B2-20160087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