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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这类柴油车在龙井将被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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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16: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即日起,这类柴油车在龙井将被限制通行

      龙井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车辆通行的通告。为有效改善龙井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经过龙井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高排放柴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高排放柴油车辆是指龙井市籍号牌和外省、市籍号牌的国Ⅲ及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以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车辆。


禁行范围:龙井辖区的龙井街、建设街、民声街、海兰路、六道河路、东南路、龙延路。
禁行时间:龙延路6:00至22:00禁行,其他街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此外,具备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条件且经技术改造后排放达标的柴油车辆,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不予禁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不予限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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