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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4月延吉不达标广告牌将被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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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1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延吉不达标广告牌将被强制拆除

      记者从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对未按要求整改和拒不配合整改、拆除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牌匾,4月份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广告牌匾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自2019年11月起,市城管局集中开展了城市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针对延吉市牌匾设施规范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板面破损、遮挡窗户、缺少朝汉文字、未按审批要求悬挂、字体开焊、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经初步摸底排查,城区破旧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牌匾269处,全部纳入整治台账,为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对违规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牌,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沿街店面进行宣传。明确告知设置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行为、危害后果、法律责任,动员商户自行整改、拆除;其次,通过媒体、网络平台进行转发宣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已自行拆除门头牌匾20处,户外广告牌11处。4月份,该局将依法对未按要求整改和拒不配合整改、拆除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牌匾予以强制拆除。


      市城管局提醒广大临街商户,门头牌匾及墙体广告在设置时应按照门头牌匾设施要求做到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门头牌匾上必须有朝汉两种文字,字体大小要一致,且需经过民宗局翻译后,方可审批、安装;牌匾上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且不可加名称以外的字;牌匾字体需为发光字;门头牌匾及墙体广告不可占用他人位置、公共空间及遮挡窗户。(转自延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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