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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为使各小区能有一个舒适、温馨、美好的居住环境,更好的对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带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带内以任何名义破坏地表植被及园林绿化,擅自占用场地(绿地)种植农作物的行为。
擅自占用场地(绿地)种植农作物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请尽快自行整改、恢复原样。逾期仍未整改者,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清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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