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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消费者协会: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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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13: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连日来,不少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遇到了退货难题,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广大消费者,要谨防冲动消费。

      据延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许真介绍,在双十一期间,很多消费者出于搭乘大幅优惠顺风车的心理,购买了大量商品。当收到一个个快递包裹后,有些人才发觉,很多并不是自己需要的。虽然我国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消费者可7天无理由退货,但仍有部分商品是不能退货的。许真说:“购买商品时,但凡是商家根据商品的属性,注明不宜退货的商品都是不能退货的。比如说消费者特别定制的、鲜活易腐蚀的,还有咱们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都是不能退货的。我们通过网络购买的手机,消费者下载了其他软件,这样也是不能退货的。”

      此外,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仅限于网络,实体店商家如果没有相关可退换货物承诺的话,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和商家明确沟通商品所享受的退换货条件,并保存好消费证据和购买聊天记录,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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