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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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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8 09: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延吉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切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11月26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考虑灾害特点、地域分布、工作基础等因素,确定延吉市等13个县(市、区) 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首批创建试点单位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综合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减灾委员会要及时总结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的创建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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