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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切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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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09: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延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切换通知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全省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整合工作部署,全省将于2020年1月5日启动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使我州原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信息系统顺利切换至省级统一信息平台中,敬告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
      我州于2019年12月31日16时暂停原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2020年1月5日起,我州启动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参保人发生的门诊和购药费用,可现金结算,待系统启动后办理现金退费、转成医保收费操作。需入院治疗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可先办理自费入院,系统启动后办理自费转医保操作。
      在我州定点医疗机构跨年治疗的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含本地和省内异地),请于系统停机前办理出院结算,费用额度等累计信息计入2019年度,相关待遇执行2019年度标准。2020年1月5日起,执行2020年度待遇标准。2019年12月30日后出院且2020年1月7日前同一参保统筹区同一医院同一病种入院的参保人员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我州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的,以出院登记日期所在年度计算待遇。在外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但未能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按原渠道申报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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