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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有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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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有变了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零点开始,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启用新收费模式。吉高畅行卡ETC通行缴费方式也随之发生了相应变化。
      变化之一就是,2020年1月1日零点开始,全国高速公路陆续调整计费方式,全网系统从原来的“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
      “一次性汇总收费”:是车辆在收费站入口领卡,收费站出口按照入口站至出口站的总里程合并计算收费金额,一次性汇总收费;行驶途中不扣费。但从2020年开始,将全面实行分段计(收)费模式。

什么是分段计(收)费?

      吉高集团延吉分公司收费稽查部部长陈然:“就是在这个站和那个站之间就有一个龙门架,通过龙门架有一个读取器,然后通过ETC的opo盒,和那个读取器它俩的连接,跑了多少公里已经计算出来了,计算出来它就扣了一次费。”
      最终的费用就是,车辆结束高速公路行驶后,把途经ETC门架计算的费额相加,就是应交的通行费金额。
      在收费计算方面,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其中,ETC车辆通行费计算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非ETC车辆依然延续原有的收费标准,收费计算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据介绍,针对客车、货车收费方面,新实行的收费标准也较比过去有所改变。原来七座以上到九座客车按照二类车辆收费。新实行的收费标准中,这一规定有所改变。
      陈然:“八座、九座这种车辆原先是按二型车收,就收70块钱。现在九座以下变成一型车了,一型车从延吉北到珲春是需要交40块钱,它就自动减免了30块钱。”
      对经批准通行高速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总质量没有超过这个轴型超限认定标准的,按车型收费标准计算。对经批准通行高速公路的6轴以上大件运输车辆设定收费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4.67)为基础,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8倍收费系数计费,例如7轴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系数为4.67加上0.8,对应收费标准为每车2.46元每公里,以此类推。同时,原来货车是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
      把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也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此外,针对工程车等特种车辆,新实行的收费标准也都有更精准的分类,并根据类别收取费用。
      目前,高速ETC车道联调联试工作已经结束。除了高速ETC的车道之外,每个收费站对非ETC的车辆都保留了至少一条人工车道,方便百姓出行。

(转自延边交通文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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