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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延吉市公安局对在疫情期间继续营业的烧烤店业主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2月12日19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接到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公园街某烧烤店正在营业。检查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还有40余人在店内就餐。
公园派出所迅速出警,将烧烤店业主金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经查,12日13时至19时期间,金某某在明知政府下发有关暂停公共餐饮场所公告情况下,仍然继续营业,并容留40余名顾客在店内就餐。
13日,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人员烧烤店业主金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追缴违法所得1330元人民币。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要参加人员聚集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延吉市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对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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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136 发表于 2020-2-13 17:20 在家呆不住,那里能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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