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钉子户”占便宜 延吉市对1处被征收户房屋强制执行
4月1日,经延吉市人民法院裁定,延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位于大千城北侧XWJ1棚改地块的1户被征收户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执行。
据了解,XWJ1棚改地块,位于烟集河东侧、参花街西侧、迎宾路南侧,征收202户、房屋1.8万平方米。2014年8月延吉市人民政府对该地块做出征收决定,自征收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被征收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征收部门完成了房屋征收,但少数被征收人提出过高要求拒不签订协议。为确保XWJ1棚改项目顺利推进,经市政府批准,对该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执行。此次被强制征收的1户为89.28平方米的住宅兼营业房屋。
棚户区改造是加快城市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让利于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个政策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钉子户”占便宜。对一些漫天要价,拒不配合的被征收人,市政府坚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后,延吉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被征收人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保障大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转自延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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