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交警开展统一夜查行动 查处173起酒驾醉驾行为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3月20日开始,我州交警部门开展统一夜查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173起。
据介绍,此次夜查自20日开始至22日结束,为期三天。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日行动开始后,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吉安街附近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呼吸性酒精测试仪测试,该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毫克,属于饮酒驾车。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科中队指导员郑晓峰说,交警部门将对该驾驶员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一个小时后,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铁南三叉路口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行为。“该驾驶员经过经呼吸性酒精测试仪测试,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7毫克,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带驾驶员去医院提取血样备检,做进一步调查。 州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国斌表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出行加大,道路安全风险加剧。以前的事故表明,酒驾、醉驾是造成多数交通事故的祸根,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我州交警部门将全警上路,统一行动,加大夜间交通管控力度和整治夜间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巩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
(转自延边晨报) |